不可去角质的皮肤状况与去角质原则规范
(1)皮肤受损、刺激、局部发红、发炎、有开口或伤口和各类皮肤病。
(2)在一周内有长时间的日晒,或有发红或掉皮的晒伤症状。
(3)近期做过激光治疗、 美容手术和任何类型的去角质护理。
(4)使用果酸、视黄醇类去角质成分的护肤品和药妆淡斑等功效性产品,在去角质前后都需要停用至少一周,具体的停用时间因护肤品使用建议和去角质的种类而定。
(5)近一周内做过脱毛的部位。
(6)近期口服可的松、治疗粉刺的维 A 酸类处方药(如异维 A酸胶囊)等。
(7)遵循医生的建议不能去角质。
3. 去角质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
(1)美容师操作的任何去角质的方法,所使用的任何去角质产品,其作用仅限于除去表皮角质层的多余死细胞及改善皮肤外观。
(2)禁止使用会导致破坏表皮以下层面的去角质技术和方法。必须严格找照制造商的说明使用所有去角质的产品。
(3)去角质的频次和方法要根据顾容肤质类型、健康状态 皮肤问题及需求、产品所要达到的效果来确定,并综合制定护理方案,方法要正确,不能过度或频繁地去角质。
(4)在去角质后的一段时间里,必须叮嘱顾客应涂抹含有修复皮脂膜成分的保湿修复霜,以保护和恢复皮肤屏障。叮嘱顾客做好防晒工作,至少严格防晒一周。